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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08】 【字号: 】 【关闭此页

中共荥经县纪委

关于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一、烟竹乡凤凰村党支部书记黄昌海、村主任王进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烟竹乡凤凰村通过“一事一议”程序实施烟溪沟村村界经凤凰村老村委会至凤凰大桥村道硬化工程,由该村村民王龙兴等垫资牵头修建,黄昌海、王进二人以务工为名,参与该工程的协调、监管工作。工程完工后,王龙兴为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拿到工程款,以虚增黄昌海、王进务工天数的方式,让二人分别领取现金3000元。20171月,黄昌海、王进、王龙兴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胡长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文桥,报账员郭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7月至20167月期间,胡长保小学以多种名义先后向学校行政班子、报账员等1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8100元。20172月,刘文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三、花滩镇花滩村新光组原组长刘国辉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

20105月至201412月,刘国辉利用保管他人退耕还林存折的便利,两次从中挪用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28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鉴于刘国辉违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20174月,刘国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挪用钱款退还群众。

四、青龙乡沙坝河村党支部书记雷仕龙、村民小组长丁广红违规插手本村工程建设、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雷仕龙、丁广红两次违规安排自营挖掘机参与沙坝河村为业主的黑山羊基地建设和沙坝河村林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分别从中获利1万元;2015年,二人还收受青龙乡沙坝河村“小农水”工程项目中标企业所赠200元红包礼金,并从该公司手中转包部分工程,各获利1万元。20177月,雷仕龙、丁广红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