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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02-24】 【字号: 】 【关闭此页

一、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原正县级干部高平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2015年1月至12月,时任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平违规集体研究决定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定额发放差旅费共计42.485万元,个人从中领取1.5万元。高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高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规发放差旅费已全部收缴。

二、宝兴县扶贫移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勇等人套取资金发放奖金等问题。2014年1月,时任宝兴县扶贫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以拨付乡镇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实施管理费的方式,虚列套取资金共计21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和福利。张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张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他涉及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已全部收缴。

三、汉源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朝孟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郭朝孟违规集体研究决定为县民政局下属四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重复发放考核奖共计10.855万元。郭朝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民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黄忠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奖金已全部收缴。

四、雅安市雨城区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古佳明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时任雅安市雨城区中里镇党委书记古佳明违规集体研究决定为镇机关8名不符合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共计0.4125万元。古佳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已全部退回。

五、雅安市名山区建山乡安吉村党支部书记江现林、村委会主任杨建军违规发放补贴和奖金问题。2017年1月,江现林与杨建军商定,以误工费名义先后四次违规向参加村党支部会议党员发放补贴共计0.21万元,违规为村干部重复发放目标考核奖共计0.63万元,江现林、杨建军分别从中领取0.25万元、0.21万元。江现林、杨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和奖金已全部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