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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荥经县纪委 荥经县监察委员会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2-10】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荥经县烟竹乡双红村村主任周国雄帮助其子获得工程项目问题。20175月,荥经县烟竹乡双红村村主任周国雄在该村以工代赈项目确定施工方过程中,向其子周某泄露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致使该工程项目被周某获取建设。20188月,周国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荥经县花滩镇团结村村主任李明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牟利问题。20181月,花滩镇团结村在实施已脱贫人员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工作中,李明忠组织召开村五职干部会商定在其妻陈某某处购买猪肉分发给12名已脱贫人员,陈某某从中获利342元。20188月,李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额收缴。

三、荥经县烟竹乡莲花村第一书记周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周军未按照要求及时收集财政专项扶贫“四到县”资金开支相关票据进行报账,致使当年烟竹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率未达到“实现95%以上支出比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201811月,周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荥经县民建彝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哲未据实报销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问题。201612,为加快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在该乡金鱼村一组至二组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完工并报账完毕的情况下,陈哲签字同意再次对该项目进行报账。201811月,陈哲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涉及资金已全额收缴

五、荥经县宝峰彝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马云未据实报销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问题。201610月,为加快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宝峰彝族乡分管工程的副乡长马云在该乡杏家村、田坝村未实际实施道路拓宽工程情况下,编造资料,进行报账。201811月,马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涉及资金已全额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