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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纪委构建“六责”链条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5-05-18】 【字号: 】 【关闭此页

荥经县纪委构建“六责”链条落实监督责任

 

荥经县纪委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试点工作,探索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文件“明责”。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荥经县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容,建立述责述廉、廉政承诺、约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等13项制度。

二是签订责任书“定责”。全县共有449名副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分层次、分类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实现层层“签字背书”,落实责任,传递压力。

三是召开会议“述责”。县纪委组织召开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4名县级干部、4个乡镇和部门的党政正职分别进行了大会口头述责述廉,其余109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书面述责述廉。

四是现场质询打分“评责”。由县纪委委员对117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履行“一岗双责”、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现场进行民主测评。

五是限期整改“督责”。县纪委将县纪委委员的质询问题书面反馈相关人员,要求限期答复,并对整改答复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今年2月,全县449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完成述责述廉工作,整改落实县纪委委员质询问题51个。

六是严格打表“问责”。坚决摒弃“好人主义”思想,敢于“疏道亮剑”,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已通报批评单位9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9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5人,对县水务局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一案双查”,强化了责任追究,持续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