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三个做到”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荥经县纪委进一步坚守责任,勇于担当,以“三个做到”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是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做到合力监督。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进一步规范反腐败协调工作程序,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行办案片区协作机制,对乡镇纪委办案骨干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实现力量整合。1-4月,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3件,乡镇纪委自主查办案件11件。
二是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勇于监督。坚决摒弃“好人主义”思想,敢于“疏道亮剑”,敢于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六亲不认”,治病树、拔烂根,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1-4月,全县共立案20件,通报批评单位13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9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7人,对县水务局机关工会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一案双查”,强化了责任追究,持续形成震慑。
三是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做到有效监督。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荥经县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容,开展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试点工作,构建“五责”明确的完整链条:分层次分类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定责”;召开县纪委全会进行“述责”;由县纪委委员现场质询打分“评责”;限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督责”;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今年2月,全县449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完成述责述廉工作,整改落实县纪委委员质询问题51个,进一步落实了责任,传递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