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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纪委实行“三个机制”全力助推“创铸树”活动

 【发布日期:2015-05-18】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日,荥经县出台《荥经县纪检监察系统“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实施方案》,实行“三个机制”全力助推“创铸树”活动的开展。

一是实行书记负责制。成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明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指导推进、检查督促等日常事务。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组长是“创铸树”活动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实行分片督导制。成立乡镇片区和部门大口督导组,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根据联系分工负责督导乡镇纪委和县级部门纪检组“创铸树”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督导责任,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三是实行考核评价制。将“创铸树”活动情况纳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考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逗硬考核奖惩,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定期约谈通报,促进“创铸树”活动规定动作落地、创新动作生根、特色工作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