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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建立五项机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15-07-17】 【字号: 】 【关闭此页

 

荥经县建立五项机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荥经县纪委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建立五项机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责任机制。对每个案件,落实“五定”:定包案领导、定办案人员、定办案时限、定工作任务和定办案质量,实行一包到底,进一步夯实责任。

二是协作机制。建立“案件查办人员资料库”,在查办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时,由纪检监察室统一协调,并注重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公检法、财政、审计等有关单位的骨干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制约机制。由信访室把好案件线索的筛选、输送关,纪检监察室把好程序、安全关,审理室把好定性、量纪关,并通过定期召开案件监督小组会议、审理小组会议和纪委常委会议,对办案过程特别是办案时限,办案工作安全保密和暂扣款物管理及违纪资金收缴,办案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考核机制。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明确各乡镇和县级机关的责任要求,对承办件和自办件的质量、数量提出目标任务。

五是报告机制。对每个案件都形成“案件调查、案件剖析、案件总结、纪检监察建议书、向同级党委报告”五个报告。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1件,其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23件,占总案件数的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