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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9】 【字号: 】 【关闭此页

4月18日,荥经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对第三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福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饶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民建彝族乡、宝峰彝族乡、天凤乡、县总工会、县委农工委、县委统战部县投资促进局、县防震减灾局、县司法局等9个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海洋主持。

动员会上,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福强就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三个方面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的基层领导、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现实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现实需要。二要牢牢把握巡察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不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巡察质效。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要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