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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每周一学”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发布日期:2021-11-25】 【字号: 】 【关闭此页


荥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每周一学”


“2021年9月新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这次我主要从《条例》中关于审理部分的内容,并结合一些办理过的案件跟大家共同学习……”10月19日,在荥经县纪委监委“每周一学”学习会上,案件审理室主任吴尧“上台”领学,开启了该县纪委监委推行“每周一学”学习模式的开端。

在案件审理“每周一学”中,荥经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人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理业务骨干对审理过程中易出现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案件互评,现场反馈评查发现的问题,用“红脸出汗”的方式进行精准有效的业务指导;对统一文书格式模板进行培训,明确文书格式要求,对审理各个环节易出错、混淆、忽视的事项进行讨论和自评,采取查阅案卷、集中评查、交叉点评、总结归纳等措施紧扣案件质量根本,切实做到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让办案人员相互取长补短,确保学有所获。

“以前我们总以为办理的案件能符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恰当、取证合法合规、审查审理文书表述准确、案卷装订规范的要求就行了,但通过每周的学习,对照了案件质量评查评分标准之后,还是发现了很多问题……”课堂上,荥经县纪委监委驻县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张顺勋说到。

荥经县纪委监委分管审理工作的王煜同志表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案件审理室将继续强化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让‘每周一学’精准助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案件审理室在坚持“每周一学”制度的同时,将结合专题讨论、分片宣讲、培训教育等形式,坚持把党纪法规的学习贯穿到日常学习中,学用结合,不断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执法铁军。

作为政治机关,荥经县纪委监委坚决将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前谋划制定全县纪检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将案件审理室“每周一学”学习模式推广到委机关各科室,定时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实行领学人员“全员化”机制,每个干部都要轮流上台领学。在学习过程中,采取以案代训的教学模式,通过身边的案例及工作经验的剖析,结合党章党纪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授课,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实战能力。除了业务知识的学习,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牢记宗旨,永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