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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压实基层党组织责任

 【发布日期:2020-11-27】 【字号: 】 【关闭此页


“同志们,作为党员我们务必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党员违法行为镇党委绝不姑息,将从严处理。对于我镇前期发现的有酒驾、超载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同志要认真反思,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痛定思痛、正视自身问题抓实整改工作,其他党员同志也要引以为戒,自觉维护基层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近日,荥河镇党委书记周江敏在全镇党员警示教育大会上要求全体党员以身作则模范遵纪守法。

这次警示教育源于2020年11月9日荥河镇党委收到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原来,2020年6月以来,荥经县纪委在处置问题线索时,发现荥河镇多名基层党员干部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驾驶货车超限超载等违纪违法行为。本着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处理不能一处了之的原则,荥经县纪委向荥河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荥河镇党委认真查找症结、分析原因,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基层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法律意识,促使党员自觉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基层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荥经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把党员模范遵纪守法作为监督重点,对发现的部分基层党组织多名党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向基层党组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员干部教育,使基层党员成为模范遵纪守法的代表。

11月25日,荥河镇党委组织党员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